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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612021-12-17

《流浪地球2》路演票被炒至2200元?复苏中的市场更需呵护******

  《流浪地球2》路演票被炒至2200元?复苏中的市场更需呵护

  定价该怎么定、限定在什么样的区间里,这些还是应该由影院和片方掌握,不能任由黄牛胡作非为。既然组织了路演,那就应该组织好,绝不可敷衍了事

  《流浪地球2》无疑是今年春节档最受关注的电影作品之一,不仅在票房和口碑上得到双丰收,也打破了续集电影不如前作的“怪圈”。骄人成绩的获得,当然和主创团队的努力与付出分不开。从正月初五(1月26日)开始,主创团队就辗转于各大城市路演,与粉丝见面交流,准备12天走12座城。

  然而,很想和该片主要演员及创作者见见面的观众却发现,通过公开渠道很难买到路演的票,而部分城市站的路演票价最高已被黄牛叫到2200元一张,且位置随机分配,甚至还能与《流浪地球2》到场的主创人员合影,有黄牛称与刘德华合影4万元、与吴京合影2万元。这让很多该片的影迷和粉丝难以接受,业内专业人士也指出,炒作路演票,有可能给高质量影片造成负面影响,顺带伤害粉丝。

  乘兴而来的影迷败兴而归,确实很影响他们的热情。此类事件出现,也给电影本身带来了不太正面的感观。要看到,影迷的热情和路演热度这么高,不仅源于《流浪地球2》自身的艺术质量过硬,也和中国电影市场在春节档的强劲反弹、快速复苏有关。但春节档的强势表现,似乎还不足以宣告中国电影市场已经完全“回血”。

  单看《流浪地球2》,据悉其初期预计制作成本为6亿元,目前有说法称最终成本为11亿,另有宣发费用2亿,该片的票房需要达到39亿元才能回本。如果此说法为真,那还只是回本,尚不敢谈盈利,这可能也就解释了,明明势头喜人,该片主创为什么还要忙着在各地路演。

  也因此,对于中国电影的市场行为,不应该随意下结论,也别忙着批判,当下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和呵护。路演的根本目的还是吸引更多观众到影院来观影,试想,如果主创团队和影院大张旗鼓地宣传,而最终无人问津,这样只会给市场带来打击和伤害。客观地说,中国电影还在恢复元气的过程中,而这个过程也是最需要呵护的。

  关于《流浪地球2》的路演,既然影片每天上座率有保证,而且口碑也得到了影迷的肯定,片方想必不会在路演上剑走偏锋,毕竟比起票房,路演的收入只是杯水车薪。同样,影院一般也不想因为路演的风波而影响到影迷热情,这等于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主要问题恐怕还是出在承办各城市路演的组织人员身上,有人将票放给黄牛想趁此机会捞一笔,而黄牛也借机哄抬市场价格,造成了路演的乱象。

  说到底,整治这一不良倾向,还是要从规范市场的规则入手。从路演的组织和流程来看,影迷有机会和刘德华、吴京等演员合影、交流,还能在公开场合发言,因此票价相对较高,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定价该怎么定、限定在什么样的区间里,这些还是应该由影院和片方掌握,绝不能任由黄牛胡作非为。一句话,既然组织了路演,那就应该组织好,绝不可敷衍了事。

  纵观这个春节档,并非每一部电影都能像《流浪地球2》一样取得好成绩,有的影片本身有可圈可点之处,但因为竞争的激烈而遭受了一定挫折。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电影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可能单单依靠某一部影片或者某几位演员,最关键的还是要让更多观众心甘情愿地掏钱买票。哪怕只是一场电影的路演活动,也要让影迷感到满意,保护观众的观影热情,呵护复苏中的电影市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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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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